关于收集2016年度科研成果的补充通知
各单位:
学校已于2016年12月7日发布文件《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高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暨科研项目与成果收集工作的通知》(闽工院科【2016】5号),其重要说明中的“4.若科研成果此时尚未面世,请于2017年春节后开学第一周内办理补充录入、审核、报送等相关手续”,请各单位遵照执行,于2月16日本周四下班前按照文件规定的报送方式报送科研处。
附件:
1.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高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暨科研项目与成果收集工作的通知(闽工院科研【2016】5号)
2.2016年度科研统计年报报表
科研处
2017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