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境外留学生培养方案补充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7-10-27 浏览次数:148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境外留学生培养方案补充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对留学生的管理,充分调动留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留学生专业课程学习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境外留学生培养方案原则上参照我院相应版本《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同时,针对留学生入学特点,对部分公共基础必修课予以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1、无需修读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类课程:《军事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形式与政策(1)》、《形式与政策(2)》、《形式与政策(3)》、《形式与政策(4)》;
2、母语为英语的留学生无需修读《大学英语》系列课程:《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3)》、《大学英语(4)》;
3、可自行选择是否修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育(1)》、《体育(2)》、《体育(3)》、《体育(4)》;
4、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无需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可自行修读。
留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以相应版本《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本办法执行。本方案发布前留学生修读行为如与本案不符,可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院学位委员会共同研究其是否能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本方案至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