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
示范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育人作用,以实际行动贱行“六要八统一”,使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经研究决定,启动实施“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计划,引领示范所有课程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程教学各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和主线,坚持价值引领、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有机融合,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二、建设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充分发挥广大教师课程育人的主体作用,鼓励各学院以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特别是具有我校新工科特色或优势的课程,对接马克思主义学院,合力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的创造性转化,深度挖掘各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建设一批课程思政类“金课”。使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努力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等合力育人的新格局。
三、建设内容和要求
1. “思政课程”示范建设项目必须着眼系统价值教育,强化价值引领功能,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要坚持全流程管理,贯穿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前、课中、课后各环节;要坚持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制度;要坚持增强获得感,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有虚有实、有棱有角、有情有义、有滋有味。要结合教学实际,针对学生思想和认知特点,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自觉强化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学理阐释,努力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配方”先进、“工艺”精湛、“包装”时尚,真正做到思想政治教育入心入脑。
2.“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必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备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知识传授中注重强调价值引领,善于挖掘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并融入教学各环节。要充分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文件,明确课程目标、课堂教学目标,改革教学方法、评价方法,产生预期学习成果达成度测评证据,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教学改革经验。
3.示范建设项目要创新人才培养效果评价,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情况和课程教学情况等,撰写思政育人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要建立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案例库,选编3-5个包含设计方案与实施成果的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编写具有课程特色的教学参考资料。
4.示范建设项目应因课制宜积极探索“探究式--小班化教学”教学模式,推行小班研讨、全过程考核、非标准答案考试等改革,科学提高学生学习强度和学业挑战度。鼓励教师积极探索运用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TBL(基于团队的教学方法)、PBL(基于问题或项目的教学方法)等教育教学方法,全面推行启发式讲授、互动式交流、探究式讨论的课堂教学改革,增强师生深度对话、交流和共感,激发学生独立思考,鼓励学生敢于善于表达,培养学生科学思辨能力。小班研讨的内容要从课程知识层面上升到专业知识层面、社会经济层面,甚至上升到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层面。
5.示范建设项目至少要发表一篇相关教学改革论文或在省级报纸刊物发表一篇以上相关署名文章。
四、组织实施
(一)立项设计阶段(2019年4月-5月)
各学院(部)根据建设要求和内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填写《福建工程学院“思政课程”“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立项书》(附件1)。学校对立项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立项,并对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9年5月-2020年1月)
根据《立项书》内容,各项目要积极推进改革。每个项目均要选编典型教学案例,撰写教学效果评价标准。课程共建人应随堂跟踪授课情况,填写听课纪录,提出建设建议,共同完善教学文件、各类材料等。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4月)
全面总结建设成果,完成项目结题报告。学校成立专家组,负责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评选优秀示范课程、课堂和先进个人。
五、相关要求和说明
1. 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热爱教学工作,在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方面卓有成效,完整承担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具有深厚的教学实践、突出的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业绩。已获省级“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2.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曾主持校级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专业核心课程等相关教改项目。
3.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参与人同时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曾获教学成果奖、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学优秀奖、教学技能竞赛优秀奖等荣誉获得者申报。
4.学校对立项建设项目给予每项3-5万元经费支持。对育人效果好、培养模式新、课程特色强、示范效应优的项目,学校将增加立项经费,每项给予5-8万元经费支持。
6.请各学院、相关部门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报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骆训栩
电话:22863405,邮箱:jxk@fjut.edu.cn
附件:
1.福建工程学院“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立项书
2.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