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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第七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 :2010-05-16 浏览次数:35

福建工程学院第七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福建工程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 、竞赛日期与地点:

1.竞赛日期:2009年11月19日11月20日

2.竞赛地点:旗山校区北区田径场

三、竞赛分组:教工男子甲、乙、丙组  教工女子甲、乙、丙组

四、教工组参加单位

土木工程系、工程管理系、文化传播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外语系、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机电及自动化工程系、建筑与规划系、法学系・马列主义理论教研部、环境与设备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软件学院、数理系、产业工会、后勤工会、机关、国脉信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

五、教工组竞赛项目

(1)男子组

甲组:立定跳远  铅球

  乙组:50米  800米  跳远  铅球

  丙组: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跳远  铅球

(2)女子组

甲组:立定跳远  铅球

  乙组:50米 立定跳远 铅球

  丙组: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跳远 铅球

(3)4×100米接力(每队要有一名女运动员)

六、竞赛方法

1、教工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2、各单位可报领队一名,教练两名,工作人员一名。

3、教工组每单位每个项目限报2名,每人限报2项(可兼接力)。否则按报名顺序取消。

七.教工组运动员参赛资格

(1)男子甲组1959年10月31以前出生;

(2)女子甲组1964年10月31以前出生;

(3)男子乙组1959年11月1日至1969年10月31日出生;

(4)女子乙组1964年11月1日至1974年10月31日出生;

(5)男子丙组196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女子丙组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八、报名要求与时间

1、各单位报名表应于10月21日(星期三)下午四点前报体育教研部。各参赛单位应报领队1名,教练2名。过期由编排组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补报、换人。

2、教工组报名表统一由各参赛单位按规定格式填写,一式三份(并发电子文档至体育教研部邮箱tyb@fjut.edu.cn),字迹清楚,顺序一致,不得涂改,两份经各参赛单位领导审阅签名后分别报校工会和体育教研部各一份,体育教研部负责编排运动员号码、生成秩序册。另一份由各参赛单位保管,以便核对各参赛单位运动员比赛项目。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教工组分别取团体总分前八名,发给奖杯。

2、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进行计分。

3、报名参赛人数(队)不足录取名额时,则采取递减录取名额,即参加比赛的人数8人(队),则录取7名,人数为7人(队),则录取6名,以此类推。单项比赛不足三人,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大会通知有关单位在两天内改报其它项目。

十、竞赛规则

1、本届运动会采用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2、4×100米800米均采用直接进入决赛的方法,比赛道次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编排。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本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其它未尽事宜以组委会最新通知为准。

                                     福建工程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第七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200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