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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通过城市规划专业本科教育评估中期督察
发布时间 :2014-10-27 浏览次数:35
    按照《关于福建工程学院城市规划专业本科教育评估结论的通告》(城规评[2012]第2号)要求,受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学科专业评估委员会委派,原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学科专业评估委员会委员、厦门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边经卫教授,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学科专业评估与指导委员会委员、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王世福教授组成的督察小组于2014年10月23-25日对我校城市规划专业开展教学质量督察工作。

    期间,督察小组会晤了校长蒋新华教授和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童昕教授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并与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督察小组听取了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院长林从华教授对于城市规划专业教学情况的汇报,视察了教学楼、专业教室、专业资料及图档室,审阅了教学档案、学生作业,与部分教师和学生进行了座谈和交流,并现场观摩了“城市总体规划”课程,并向福建工程学院城市规划专业本科教育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反馈了督察的情况。

    督察小组认为,我校城市规划专业自2012年通过专业评估以来,高度重视评估意见的落实工作,针对评估意见与建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城市规划专业的学科建设和专业教育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效;我校对督察工作进行了认真组织和准备,汇报内容全面客观地反映了两年来城市规划专业教育的状况,基本落实了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评估视察报告中提出的工作建议,城市规划专业的本科办学符合专业评估的标准和要求,师生的教学状态相当积极,教学工作已具有良好基础和条件,具有自身的特色。

    同时,为迎接2016年5月的复评工作,建议学校根据城乡规划专业教学要求,扩充专业师资规模;加强相关学科与城乡规划学的协同,积极申报和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在生产实践基地、专业实验室、科研平台等方面,进一步结合专业教学和学科特色培育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