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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8-30 浏览次数:298

  关于转发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闽科计[2014]26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2015年省科技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

    闽科计[2014]26号文件中我校可作为主报单位的项目类型为:引导性项目(原工农社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为三类:面上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青年创新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

    其他项目我校可以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请各单位积极参与申报各类项目。

  一、申报的要求:

    请注意申请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资格、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的要求;主持项目数的限定。有意申报项目的老师,请仔细阅读闽科计〔2014〕26号文及其附件,务必按照通知文件及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

    各类项目研究起止时间为:

     1、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起始时间均为2015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1日。

     2、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完成期限要求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二、申请项目的经费额度:

     1、引导性项目单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15万元。

     2、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为不超过6万元/项;青年创新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4万元/项;杰青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为不超过30万元/项。

     3、高校产学合作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合作企业应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并在三方合作协议中予以承诺体现。

     4、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资助经费3-10万元。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

    请各单位对申报的各类项目草稿进行审核,并对各类项目组织评审,按照评审排名排序填报项目申报汇总表。

    请各单位务必于8月18日将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校科研处。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全部采用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项目评审推荐,对于不能及时报送申报材料的单位将不能参与学校项目评审推荐。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9月20日前,将杰青和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申请书及其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校科研处,其他项目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书。

    各类项目申请书草稿电子版在http://xmgl.fjkjt.gov.cn/的相关下载里下载。

  四、其他事项

    在研项目和已结题但计划经费尾款未拨的承担单位须于2014年11月1日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填写并报送《2014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由项目承担单位现场检查,网上审核后提交,不用报送纸质材料。

咨询邮箱:21008392@qq.com

  附件:1、闽科计[2014]26号文

      2、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料

      3、各类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