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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春季教师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5-30 浏览次数:56

关于开展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0〕24号)文件要求。现就2010年春季实施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作好组织申报工作,于6月9日之前办理以下事项:  

 

1、打印《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填写基本信息、贴一寸照片并到人事处盖章后,自行到指定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体检(体检后体检表统一由人事处领回),体检费自付;  

 

2、打印、填写《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的基本信息并到人事处盖章后自行保存,等待高师培训中心通知测试安排(测试费自付),到时携带身份证并测试表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  

 

3、填写《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花名册》原件,由各单位统一将其电子文档发至师资科邮箱(E-mail:http://jzx.fjut.edu.cn/mailtmcj@fjut.edu.cn);  

 

以下情况可免于参加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本科为所申请专业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成绩单中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成绩)  

 

2.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3.具有副教授、教授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二、 请各单位在6月19日前统一将以下材料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1、《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初审表》原件,并将其电子文档发至师资科邮箱(E-mail:mcj@fjut.edu.cn);  

 

2、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有系部书记签名);  

 

4、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除辅导员可申请思政专业外,学历证书的专业方向需与申请专业方向一致)  

 

6、《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统一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上单位和姓名);  

 

8、将用新的“教师资格认定录入系统”生成的数据库(mdb文件)发至师资科邮箱(E-mail:http://jzx.fjut.edu.cn/mailtmcj@fjut.edu.cn)。  

 

9.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应提供有关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免于提交普通话证书和岗前培训证书)  

 

10.具有副教授、教授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免于提交普通话证书和岗前培训证书)  

 

1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由人事处统一从档案里复印)。  

 

12.职称为管理系列教工还应提供任教证明(报人事处汇总后,由教务处统一出具)。  

 

13.《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教师个人体检后,人事处统一到指定医院领取,各单位不需要提交)。  

 

三、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所有人员,并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认定工作时间上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关于开展2010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0〕24号)  

 

2、单机版软件更新代码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说明、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列表、单机版软件安装说明等(沿用09年)  

 

人事处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注:1、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进档案袋。[档案袋左上角依次注明:所在部门、姓名、手机号码,若师范教育类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还需注明(“师范教育专业”、“副教授”、“博士学位”)]  

 

2、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文件通知可从人事处网页“师资科—教师资格认定”中查看;  

 

3、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可从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教师资格认定”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