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院[2010]建筑学22号
关于举办建筑与规划系第八届建筑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各年级、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省委和团中央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1周年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关于围绕庆祝2010年国庆节在全省高校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的通知》的精神(闽委教宣〔2010〕52号)的通知要求和响应校团委决定举办以“青春奋进促跨越 创先争优谋发展”为主题的庆祝新中国成立61周年暨第八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的号召,结合学校和系部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奋进促跨越 创先争优谋发展
二、参加对象
建筑与规划系全体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0年9月15日——2010年12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围绕专业文化讲座、人文素质教育、文化艺术活动等三方面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为新中国成立61周年营造热烈、祥和、欢乐的气氛。弘扬爱国主义,促进校园学术文化、成才文化和人文精神的和谐,丰富校园文化艺术活动,陶冶学生情操,拓展学生素质,努力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积极的贡献。
五、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建筑与规划系第八届建筑文化艺术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与指导。
组长:余明
副组长:林碧苍
组员:杨凯、傅建清、林丽、胡海滨、刘保森、李政军、魏小琴
办公室:朱颜、吴勇辉、王睿智、杨智森、杨雅静、沈修能、林丽丽、陈源琦、林金珍、陈敦磊、陆佳婧、王力、吴露楠、杨雄
六、组织工作要求
1、把握主题,突出重点。要紧扣活动主题,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深入开展热爱中国共产党的宣传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宣传教育、基本国情和形势政策的宣传教育以及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来闽重要讲话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推动学校发展、服务海西建设。通过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更加坚定自觉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更加坚定自觉地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2、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根据本系实际,结合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结合纪念抗战胜利65周年活动,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系列活动,充分展现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福建、热爱家乡,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大学生把对党和祖国的热爱化作关爱家庭、关爱他人、奉献家乡、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在为人民群众真情奉献的实践中成长成才。通过活动帮助他们进一步增长见识、开阔视野,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爱国情感。
3、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年级要高度重视,精心设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动员部署,充分发挥师生党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和学生社团的作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统一组织活动与学生自主开展活动结合起来,丰富活动形式,扩大参与范围,使教育过程成为青年学生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活动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校刊、宣传栏等阵地,办好专题专栏专版。充分发挥校园网络作用,制作专题网页,加强正面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校风学风上新台阶。活动期间要要确保安全,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安全到位,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全力维护校园稳定。
七、活动安排详见附件:点击下载
建筑与规划系
二O一O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