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艺术作品参加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9-14 浏览次数:119
各年级、各班级:
我系准备征集部分艺术作品参加福建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现将征集作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的主题和内容
艺术节的主题是“青春•使命”。
艺术节的各项内容应围绕主题,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主人公精神、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展示他们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各项活动要做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二、项目和形式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DV作品;
作品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奖励办法
1.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2.优秀创作奖:为本届艺术节创作的、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中评选优秀创作奖。
3.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不超过2名)。
四、报送时间、地点
艺术作品2011年9月20前报送至各班班长后汇总至各年级主席处,交至以下负责人
具体事项咨询负责人: 李高彬:15880431423
彭万铖:13509354983
附件:
艺术作品的要求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吋;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立体设计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艺术作品不用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以前创作或新创作的作品符合要求均可。
共青团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系委员会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