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师提交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2016年我院有6位教师申报副高(含破格3位),7位教师申报讲师。申报副高的教师须先提交代表作,再准备评聘申报材料;申报讲师的直接准备评聘申报材料。根据学院实际,我将学校相关通知简化如下:
对于申报副高的教师:
1、先上交《代表作送审情况汇总表》:
请务必2016年4月25日前将《福建工程学院申报教师、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代表作送审情况汇总表》和《福建工程学院申报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高级职务代表作送审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hb0591@qq.com。我汇总后,4月26日上交学校。
2、再提交代表作材料:
(1)代表作材料内容及要求:
申报破格副教授的:提交《福建工程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同行专家评议表》(以下简称“专家评议表”)和代表作一式三份。须提交2篇(部)发表在权威期刊的论文(专著)。
正常申报副教授的:提交《专家评议表》和代表作一式两份。须提交2篇(部)发表在核心以上刊物上的论文(专著)。
代表作要求:送审代表作均须是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的论文或专著(限1部)。代表作若为学术论文,只需提供复印件(用A4纸双面复印,按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期刊检索和论文检索顺序左侧两钉装订,下同);若是专著,则须提供原件,并附检
索证明。图书、学术期刊及论文的检索办法见http://rsc.fjut.edu.cn/88/ea/c3329a35050/page.htm。
(2)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副教授:送审代表作材料提交时间—4月28日
提交地点:校人事处职称科——学校行政大楼12楼
3、学校审核、送审。校职改办审核申报资格,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到校计财处缴交评审费(届时我会通知)。校职改办指定人员负责将代表作材料送往校外同行专家评议鉴定。
4、个人整理申报评聘材料(申报副高和讲师的教师)
申报人员根据所需提交的评聘材料内容和要求,认真整理个人的业绩材料和相关证书,并填写相应的表格。
申报人员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所需填写的表格请务必从人事处主页“职称工作”栏目下的“表格下载”项中下载相应系列的材料压缩包,表格的格式和内容不得随意更改,表格(除教学工作量登记表外)一律用A4规格纸打印。请不用往年的表格填写。
申报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研究项目材料的复印件须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材料所需表格已在QQ共享。
评聘材料提交时间————5月24日
讲师:评聘材料提交时间————5月23日
其他详细事项请仔细查阅:福建工程学院关于2016年教师等专业技术系列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