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秋季确定新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的事宜
发布时间 :2017-10-16 浏览次数:159
关于2017年秋季确定新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的事宜
各年级:
2017年秋季批积极分子工作可以开始。请各年级支部书记配合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认真扎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工作。
条件和要求:
1、年满十八周岁,已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有入党意愿,思想进步、学习态度端正、表现积极。
2、按照年级辅导员推荐、班级团支部推优的原则进行选拔。
确定程序:
第一步:了解所带班级入党申请人的总体情况和每个入党申请人的综合表现情况。
第二步:支部书记、委员与其辅导员、班级团支部沟通,共同考察入党申请人队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第三步:支部书记参加班级团支部团员大会,征求班级团员意见,推荐名单要经过大多数团员的同意。之后,填写《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交学院团委审批盖章,年级党支部负责材料建档,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入党积极分子个人信息及相应时间。
第四步:党支部指派两位正式党员作为考察人,与推荐人选见面、谈话,审阅入党申请书,进一步了解情况。
第五步:支部召开支委会(没设支委的召开支部大会)。逐个研究讨论是否确定他们为入党积极分子。做好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10月30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至第二页。盖章、签字。
第七步:各支部整理档案,归档。补充更新《本支部党员发展工作表》(excel)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