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再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24 浏览次数:104
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再通知
各单位:
根据近期实验室检查以及发现的问题,科研处于9月份布置了科研实验室的安全自查工作。现接到省教育厅开展2017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经研究决定,对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时间段调整如下:
1.自查阶段:请于9月29日至10月28日组织自查。
2.反馈阶段:请各学院10月30日前将《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7)》(详见附件2)、《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详见附件3),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的纸质材料(学院领导签字并盖院章)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至28626451@qq.com。
3.整改阶段: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等问题,各学院自行开展整改。
4.抽查阶段:11月中旬开始对相关实验室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闽教办科〔2017〕12号)
2.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
3.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科 研 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