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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院2017-2018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8-12-12 浏览次数:54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召开教代会



        20181212日,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于逸夫楼二楼召开2018年教代会,讨论并通过《关于2017-2018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草案)》。

本次教代会专题会应参加教师代表32人,实际到会31人,同意的有23人,反对3人,弃权5人,超过全体教代会代表的半数,顺利通过该实施细则。

会上,院党委周跃龙副书记解读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并说明我院制定《2017-2018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草案)》的工作情况。我院于11月份根据人事变动调整绩效工作改革小组,并于125日召开绩效工作改革工作小组会议,根据校人事处下发的201821号文件,明确制定实施细则的遵循原则,并按照学校进度要求于12日召开教代会专题讨论会。




院长林从华教授就工资组成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进行解读。教师代表根据其内容讨论并通过关于教师工作总量在双倍扣减之后超过基本标准的部分按照100%发放相应职级岗位责任津贴;教学、科研、服务三者有两项达到学校核定教师基本工作量标准,按学校核拨人均定额的85%发放等重要内容。

出席教代会的有:院党委阮文玲书记、院长林从华教授、院党委周跃龙副书记以及各个专业教研室选出的教职工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