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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9-03-20 浏览次数:549

 

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平,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新生的入学质量,现根据《福建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闽工院[2019]4号)文件精神,制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达到福建工程学院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以及调剂考生。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我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工作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并具体落实。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教授或副教授、博士讲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复试小组成员要求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公平公正。

复试专业: 设计学(设计历史与理论)

复试地点: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校区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逸夫楼二楼小会议室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19年设计学学术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名。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

在教育部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及本校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基本要求(不得低于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及复试比例差额比例为11.5

我院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目成绩与总成绩等信息),经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后,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五、具体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定于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研究生秘书电话、短信通知为准。敬请关注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网站 https://caup.fjut.edu.cn/zs/list.htm

  

2、资格审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请在复印件上注明“系原件复印件”并在上面亲笔签名。

2)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通过在线验证打印此备案表或验证报告,无法在线验证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4)准考证。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请在复印件上注明“系原件复印件”并在上面亲笔签名。

6)政审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总支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

7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考生本人存放,体检时使用,不用交到学院)

8)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请在专业素质能力测试(面试)时交给面试老师看)。

9)相关技能或资质证书。

以上材料考生均需亲笔签名确认真实性。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3、体格检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司﹝20102号)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4、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英语水平测试。

1)专业课笔试

A.设计学学术硕士:建筑快题设计, 占复试成绩的50%

考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对个人报考的专业研究方向的设计理论与设计实践运用的灵活性和创造性。尤其注重考察考生提出并解决设计问题的能力、设计构思的能力以及深入表达设计的能力。

B. 考试形式: 四开绘图纸,命题式快题设计,考试时间为3小时。允许带设计手绘表达相关工具。

C.同等学力考试:

设计学学术硕士需加试建筑设计基础(建筑制图)、美术基础(快速表现)。

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生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方法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

测试内容: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思维能力。如: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的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相关佐证材料请自备一份。

测试形式:面试问答

测试时间:15-20分钟

3)英语水平测试(口试加笔试)(占复试成绩的20%

测试内容:考生的英语阅读、翻译、写作与表达能力。要求考生翻译或撰写一段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短文,然后与面试考官用英文口语交流相关信息。

测试形式:笔试与口语交流

测试时间:15-20分钟

六、复试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5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30%+英语水平测试×20%

总评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50%。依据总评成绩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结束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公布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并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考生应及时登录研究生招生网站确认录取。

七、说明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年度有效,由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