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12 浏览次数:5095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
《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各省级产业
(系统)工会,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直属
学校(单位)工会:
现将《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总工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