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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12      浏览:5190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

《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各省级产业

(系统)工会,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直属

学校(单位)工会:

现将《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总工会

2018年12月10日

《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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