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学院公告
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1-03-23 浏览次数:529

 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平,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新生的入学质量,现根据《福建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制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达到福建工程学院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以及调剂考生。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我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工作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并具体落实。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教授或副教授、博士讲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要求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公平公正。

复试专业: 设计学(设计历史与理论)

复试方式: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1年设计学学术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9名(普招18、士兵计划1人)。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

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及本校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基本要求(不得低于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复试差额比例不超过11.5

我院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目成绩与总成绩等信息),经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后,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五、具体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定于3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待通知),具体时间以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研究生秘书电话、短信通知为准。敬请关注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网站 https://caup.fjut.edu.cn/zs/list.htm

2、复试资格审查

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上提前上传资格审查材料:①所有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从研招网下载的初试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应届生上传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实表现审查表》;考生自述与研究计划(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②考生除上传以上材料外,还可上传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获得的重要荣誉证书以及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荣誉证书及业绩材料等(此项材料非必须)。

注:请将所有材料整合成一份PDF文件上传系统。

 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3、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专业能力测试与综合素质测试、英语水平测试。

1)专业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70%

测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相关理论知识的综合学习情况及思维能力。包括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的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测试形式:面试问答抽取专业相关题目及面试组老师提出的相关问题

测试时间:20分钟

2)英语水平测试(翻译与表达)(占复试成绩的30%

 测试内容:考生的英语阅读、翻译与表达能力。要求考生朗读并口译一段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短文。

测试形式:英译汉

测试时间:10分钟

4、复试面试操作规程

见附件1

六、复试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课综合理论与综合素质能力测试×70%+ 英语水平测试×30%

 总评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0%。依据总评成绩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结束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公布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并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考生应及时登录研究生招生网站确认录取。

七、说明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年度有效,由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申诉通道

学院申诉电话

学院纪委受理电话:0591-22863125 陈老师

学校申诉电话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0591-22869493

研究生处:0591-22863085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pdf附件1-建筑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面试操作规程.doc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