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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 :2021-12-09 浏览次数:209


128日下午,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召开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福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传达校党委书记吴仁华在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部署学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吴再发主持,学院党委委员、院长助理、科级干部、师生党支部书记及辅导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是在建党一百周年之际,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从9个方面系统总结了过去五年福建发展取得的成就,从6个方面深刻总结了过去五年福建发展取得的经验;全面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明确了福建今后五年以及更长一段时期的奋斗目标、发展思路和具体任务,对指导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具有重大意义,要认真学习领悟。

会议强调,全院上下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落实本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以及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学深悟透。要紧密联系学院各项重点工作,结合学院的“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狠抓任务落实,形成推动学院事业进步的强大动力,为学校建设一流应用型大学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并结合有关案例进行了解读和警示教育。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是国家监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的集中体现。会议强调,学院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学法知法守法上做表率,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警示教育,加强日常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