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2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2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2〕8号)转发给你们。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2017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7-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
2.各学院(部)科研秘书务必于4月27日(星期三)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科研处:
纸质材料
(1)《结题汇总表》一式1份;(学院提供汇总表)
(2)《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装订成1册)一式1份,与汇总表序号一致。
电子版材料
(1)《结题汇总表》;
(2)《结题报告书》;
(3)佐证材料(PDF扫描版)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word版)和佐证材料(PDF版)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项目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3.佐证材料尽量精简,只需要满足最低条件即可。如论文,只需要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一篇,包括刊物封面页,目录页中包含本文的页面,论文首页及含标注项目编号的页面即可。
4.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申请结题,上传结题材料电子文档。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2863080 邮箱:519596861@qq.com(自科)
联系电话:22863516 邮箱:908717795@qq.com(社科)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2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2年上半年结题汇总表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