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有关文件精神,依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制订本学院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牵头,包括学院书记、院党委纪检委员在内等12名人员参加,负责制订我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二、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教授或副教授、博士讲师等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复试小组成员要求业务水平好、责任心强、公平公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三、学院在推免生复试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保密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命题、评卷、复试相关工作等涉密人员需签署《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能力考查等进行业务指导和总结,保证复试质量。
五、学院纪委委员负责学院在推免生复试录取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条 推免生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取得所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
四、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和体检,符合录取要求。
第三条 推免生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院2025年推免生招生专业为(083300)城乡规划学专业,招生计划为5名。推免生本科专业应与报考的硕士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第四条 报考及审核流程
一、网上报名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于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系统”)进行注册并报名,预计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9:00。
二、报名资格审核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系统”填报志愿,按学院要求及时递交考核材料。学院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城乡规划学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系统”报名。
第五条 推免生复试
一、2024年9月27日前,学院公布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接收专业、名额和相关考核要求。2024年10月16日前,学院开展推免生复试工作。
二、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我院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前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各学期注册情况,考生本人签署“系原件复印”并签上姓名和日期)。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二)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三)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承担课题等)、设计作品集、获奖证书、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推免生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供复印件各1份。
(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须加盖考生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公章,从https://yjsc.fjut.edu.cn/wdxz/list.htm下载)。
(六)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下载填写《福建理工大学______年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登录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s://yjsc.fjut.edu.cn)“研究生招生-文档下载”】)。
(七)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八)准备5分钟以内PPT汇报的电子文件,综合呈现个人学业背景、设计作品、获得成果、荣誉、研究兴趣和读研的学习研究计划等,备份在U盘到复试现场进行陈述,专家对材料进行综合考查(此项材料非必须)。
以上材料须本人签名确保真实。考生须将上述相应材料提前发至建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1049817773@qq.com提前审查,并随身携带至复试现场供现场审查。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推免生复试资格,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该考生推免生复试或待录取资格。
三、教育部“推免系统”开通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报名。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并向申请者发出是否参加复试的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参加复试后,学院根据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情况,提出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并通过“推免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接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慎重考虑待录取资格,若一旦确认接受,我校一律不予解锁。
四、推免生复试地点为福建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逸夫楼内,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研究生秘书电话、短信通知为准。敬请关注福建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 。(https://caup.fjut.edu.cn/zs/list.htm)
五、学院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院党委纪检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六、学院推免生复试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分为“自我陈述、英语水平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与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部分内容。
面试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 自我陈述(占复试成绩的20%)
测试内容:考生的个人概况、本科学习概述、发表论文、科研课题、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攻读硕士研究学习计划等。
测试形式:ppt汇报
测试时间:5分钟
2.英语水平测试(翻译与表达)(占复试成绩的20%)
测试内容:考生的英语阅读、翻译与表达能力。要求考生朗读并口译一段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英文短文。
测试形式:英文朗读、英译汉
测试时间:5分钟
3.专业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60%)
测试内容:考生对报考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的综合学习情况及思维能力。包括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测试形式:随机抽取专业相关题目问答、考官面试问题回答
测试时间:10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测试内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测试标准:考核不计分,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不合格者直接认定为复试不及格。
测试时间:贯穿“自我陈述、英语水平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与综合素质测试”全过程。
第六条 体检
推免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15天内,按学院要求提交升学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推免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自行前往具有三级甲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报告格式以体检医院格式为准,学校不提供统一模板,各位考生体检项目覆盖上述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即可。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确定为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
第七条 录取
研究生处汇总整理全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拟录取推免生名单须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八条 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
二、奖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
(二)国家奖学金。
(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一等奖(5%)8000元/生·年、二等奖(20%)5000元/生·年,三等奖(40%)2500元/生·年。
(四)学校设立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专项资金,资助优秀学生出国(境)短期学习。
(五)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助研和助管岗位。研究生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科研表现和实际情况确定助研津贴发放额度,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助管岗位,岗位津贴500元/月。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贯彻执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免生必须按所在学校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一)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三)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三、根据教育部要求,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为了及时了解学校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动态,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s://yjsc.fjut.edu.cn)及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s://caup.fjut.edu.cn/zs/list.htm)。
五、学院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学院在复试前务必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下载填写《福建理工大学______年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登录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s://yjsc.fjut.edu.cn)“研究生招生-文档下载”】,明确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漏传播。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在录取工作结束后,评分规则、评分记录(含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和考生作答情况等原件须提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复试试卷、面试书面记录)、录音影像资料由各学院保存3年备查(未录取者保留1年)。
六、学院为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七、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分配计划开展推免生复试、待录取工作,待录取数不得超过学院相应类别的招生计划数。
八、本年度有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推免生的复试工作。
九、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推免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应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因争议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复试,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十、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2866430、18960869210(吴老师)。
邮箱:1049817773@qq.com。
学院研招QQ群:784445372(一群); 210568853(二群)。
福建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纪委受理电话:0591-22863125。
学校申诉电话: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0591-22869493;
研究生处:0591-22863060。
十一、本招生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福建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福建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