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知:
1.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不收取复试费。
2.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
3.考生须凭本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和招生学院对其发送的复试通知短信进入学校。
4.考生应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复试工作人员关于复试考场入场、离场等相关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场所的秩序。
5.考生不得将带有摄像、录音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复试现场。复试试题属于国家机密,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严禁在复试有关信息泄露给他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6.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违反复试录取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7.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院要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试对象:
1.统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调剂生
(1)对于申请调剂到“城乡规划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初试成绩需过国家线,且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为: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一。
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前两位代码须为08,报考专业须为城市规划(085300)/城乡规划学(083300)、建筑学(0813开头)、建筑(085100)或风景园林(086200)。
初试专业科目必须包含快题设计或设计与表达等相关科目。
(2)对于申请调剂到“风景园林”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调剂生的初试成绩需过国家线,且初试报考的科目应为: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一或英语二,③相关专业课程。
对于申请调剂到“风景园林”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前两位代码须为08,报考专业须为风景园林(086200)、城市规划(085300)/城乡规划学(083300)、建筑学(0813开头)、建筑(085100)。
本学院招生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比例为200%,对合格生源不足20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学院在复试之前把复试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三、考生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考生本人签署“系原件复印”并签上姓名和日期)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2025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未取得毕业证(须2025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8.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9.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还应补充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满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初试加分的(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结论为准),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复试前填写《福建理工大学_____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登录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文档下载”栏目(网址:https://yjsc.fjut.edu.cn/wdxz/list.htm)下载表格】,并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给复试学院进行审核。
11.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须加盖考生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公章,从https://yjsc.fjut.edu.cn/wdxz/list.htm下载)。
12.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和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考生下载填写《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和《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登录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s://yjsc.fjut.edu.cn)“研究生招生-文档下载”】)。
13.福建理工大学 年硕士考生资格审查表(考生下载填写《福建理工大学______年硕士考生资格审查表》【见复试细则后的附件】)。
14.本人设计作品集、获得的重要荣誉证书以及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此项材料非必须)。
15.准备5分钟以内PPT汇报的电子文件,综合呈现个人学业背景、设计作品、获得成果、荣誉、研究兴趣和读研的学习研究计划等,备份在U盘到复试现场进行陈述,专家对材料进行综合考查(此项材料非必须)。
16.考生须将上述相应材料随身携带至复试现场供审查。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按以上要求备好资格审查等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
注意:考生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四、具体复试事项
1.一志愿复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5年4月1日下午14:00-17:00
报到地点:福建理工大学旗山校区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逸夫楼二楼学术报告厅
2.一志愿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
(1)城乡规划学专业:2025年4月2日上午9:20-15:00
(2)风景园林专业:2025年4月2日上午8:30-9:20
复试地点:福建理工大学旗山校区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逸夫楼内
3.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研究生秘书电话、短信通知为准。敬请关注学院官网(https://caup.fjut.edu.cn/zs/list.htm)。
4.复试内容及方式
(1)我院复试专业为城乡规划学专业与风景园林专业。复试内容包括自我陈述、英语水平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与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复试方式为面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笔试科目。
5.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自我陈述20分,英语水平测试20分,专业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6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为合格或不合格)。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城乡规划学专业的考生需加试2门科目(即城市建设与规划史、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包括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需加试2门科目(即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原理、中外风景园林史)。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考纲及参考教材见我院复试细则后的附件。
(3)复试完毕后,学院应尽快计算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做好复试结果的信息公开。考生可登陆学院官网(https://caup.fjut.edu.cn/zs/list.htm)查询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等以上任一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4)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我院一律不予解除锁定。
(5)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6.调剂程序
(1).考生在学院网站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接受调剂的具体学科专业及报名时间等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对审核合格且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后参加复试。
(4).学院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进行“网上确认”。
(5).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学院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7.体检
考生在取得拟录取资格后(以研招网招生系统的待录取短信通知为准)尽快去体检,请在2025年5月6日前向拟录取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并同时提交《考生诚信体检承诺书》,体检要求详见《报考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体检事项清单》。【登录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文档下载”栏目(网址:https://yjsc.fjut.edu.cn/wdxz/list.htm)下载表格】。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8.考生咨询及督查电话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考生咨询方式请联系:吴老师(电话:18960869210)。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0591-22869493;
研究生处:0591-22863060。
福建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纪委受理电话:0591-22863125。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