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常委会精神,按照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党委决定开展团委书记(副科级)岗位选任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团委书记(副科级)1名
二、选任范围
学校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教职工。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日期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符合《福建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闽工院委〔2020〕5号)中规定的副科级干部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结合岗位职责特点,本次选任的副科级岗位还要符合以下资格和条件:
1.学校在编在岗人员,身心健康;在学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提任后须继续兼任辅导员。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廉洁自律,群众基础好等。
3.中共正式党员;热爱团学工作,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学生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
力以及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
四、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7日17:00
五、报名要求
1.请符合选任岗位任职条件的教职工踊跃报名,每人最多可从本轮学校选任的16个副科级岗位中选报2个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1)。
2.凡有意愿报名本学院团委书记(副科级)岗位且符合选任条件者须按要求填写《福建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任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提交到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党委办公室(地点:逸夫楼A1-207,报名联系人:柯韡,联系电话:22867765),电子版报名表发送学院党委邮箱:jzxdzz@fjut.edu.cn。
3.为保证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不缺位不断线,新提任副科级岗位的专职辅导员需兼任辅导员至2022-2023学年度结束。
六、工作监督
干部选任工作举报电话: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党委:22867765,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22863301,校党委组织部:22863032。
附件:1.本轮学校选任的16个副科级岗位
2.福建工程学院科级干部岗位选任报名表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
一、本轮学校选任的16个副科级岗位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2.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督查科副科长;
3.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科副科长;
4.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
5.党委宣传部文明建设科副科长;
6.校机关党委组织员(副科级);
7.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副主任;
8.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委组织员(副科级);
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组织员(副科级);
10.土木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11.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团委书记(副科级);
12.管理学院党委组织员(副科级);
13.人文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14.法学院党委组织员(副科级);
15.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团委书记(副科级);
16.设计学院·海峡工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